受理時間: | 2022-09-01 |
事項內容: | 趙先生反映:2018年12月他給父親購買了一輛力帆牌四輪電動汽車,包括司機在內可乘坐四人,近期到交警三大隊詢問上牌事宜,民警告知四輪老年代步車不能上牌,現咨詢如果不能上牌能否正常駕駛上路,望相關部門予以告知。 |
處理結果: |
市公安局9月9日回復:接到趙先生的咨詢后,民警經過與趙先生的溝通,了解到他所描述的車輛為四輪低速電動車,根據《晉城市電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 本條例實施前購置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限為三年,自本條例實施之日起算,過渡期屆滿不得上道路行駛。 |